精彩片段
《拾光辞》中的人物沈清辞阿拾拥有超高的人气,收获不少粉丝。作为一部都市小说,“胖胖的福气”创作的内容还是有趣的,不做作,以下是《拾光辞》内容概括:,茅草顶,黄泥墙,门轴缺油,推起来吱呀响。,正对着那道漏风的门。,把这具身体原主的记忆捋了一遍——十七岁,姓沈,爹娘都没了,大伯占了她的地,堂嫂占了她的被褥,留给她这间漏雨漏风的破屋和灶台旁半袋糙米。,她想。,有房有贷,加班猝死。这辈子十七岁,没房没贷,睡醒发呆。,土炕硌得肩胛骨疼。。“……你还想管她?一个丫头片子,早晚是别家的人!”“话是这么说,可到底是你亲侄女……”“亲侄女?她那死鬼爹欠我的账...
,茅草顶,黄泥墙,门轴缺油,推起来吱呀响。,正对着那道漏风的门。,把这具身体原主的记忆捋了一遍——十七岁,姓沈,爹娘都没了,大伯占了她的地,堂嫂占了她的被褥,留给她这间漏雨漏风的破屋和灶台旁半袋糙米。,她想。,有房有贷,加班猝死。这辈子十七岁,没房没贷,睡醒发呆。,土炕硌得肩胛骨疼。。“……你还想管她?一个丫头片子,早晚是别家的人!”
“话是这么说,可到底是你亲侄女……”
“亲侄女?她那死鬼爹欠我的账还清了吗?我没把她卖了换银子,已是念着香火情!”
沈清辞把被子往上拉了拉,盖住耳朵。
吵赢了。脚步声渐远。
她继续躺着,望着房梁上挂下来的灰串,心想:这屋顶得修,这炕洞得通,这柴火得劈,这井水得挑。
活着可真累。
她闭眼,试图再睡一觉,兴许醒来就回自已那间二十六楼的小公寓了。
没睡着。
饿的。
沈清辞在第三天学会了打火石。
第五天摸清了村口井的辘轳怎么用。
第七天把自已那半袋糙米吃完了,去山里挖了三天野菜,晒干,收进灶台边的陶罐里。
第九天,她在山脚捡到一个人。
准确地说,是两个。
一个躺在地上,一个跪在旁边。
跪着的那个约莫十二三岁,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青布衫,正用手臂使劲去够地上那人的鼻息。听到脚步声,他猛地转头,满脸惊惶。
“姑、姑娘……”
沈清辞看着地上那人。
是个男子,年轻,大约二十出头。脸上沾了泥污,额角有干涸的血迹,但五官仍能看出生得极好——眉骨挺秀,鼻梁笔直,嘴唇略薄,抿着的时候有些倔,此刻无知无觉地放松着,倒显出几分稚气。
“你主子?”她问。
小书童点头,又摇头,又点头,急得眼眶泛红:“是、是少爷……我们遇了劫匪,少爷护着我,摔下山坡……姑娘,求您救救我家少爷……”
沈清辞蹲下,伸手探了探那人的颈侧。
脉搏还在,有点弱,但不至于死人。
她又看了看那道摔伤——口子不小,血已经凝住了,没有感染迹象。
“抬回去。”她说,“能走吗?”
小书童拼命点头。
她弯下腰,把那人的手臂搭上自已肩头。很沉,比她想的沉,但也不是扛不动。
小书童在旁边托着,一脸要哭不哭。
“你叫什么?”她问。
“阿福……”
“阿福,”她说,“你家少爷摔这一下,脑子可能摔坏了。醒过来要是傻了,你别太难过。”
阿福愣住了。
沈清辞没再说话,把人往背上又掂了掂,往山下走。
当晚那人发了高热。
沈清辞把仅剩的半床棉絮给他裹上,又去灶间熬了姜汤。阿福守在床边,眼眶红得像兔子。
“你、你怎知少爷会傻……”他嗫嚅着问。
“摔到那个位置,”沈清辞用下颌点了点那人的后脑,“不傻才是运气。”
阿福不说话了,低头拧帕子。
沈清辞把姜汤放在炕沿,起身去灶间煮粥。糙米只剩一把,野菜还有半罐,她数了数,省着吃能撑四五天。
四五天以后呢?
她没往下想。
灶膛里的火光映在她脸上,明明灭灭。
上辈子她一个人活了二十八年,交过水电费,修过马桶,半夜发高烧自已叫过救护车。她早就习惯了一件事——这世上没有人会来救你,你得自已把自已捞起来。
所以捞一个**,应该也不是什么难事。
三日后那人醒了。
睁眼的第一瞬间,瞳孔是散的,没有焦距。阿福扑过去喊“少爷”,他愣愣地转了转眼珠,嘴唇翕动,没发出声音。
然后他看到了站在门口的沈清辞。
夕阳从她背后照进来,她的脸在逆光里看不太清,只一双眼,平静得像村口那口古井。
他望着她,忽然开口,声音沙哑:“……你是谁?”
沈清辞走过来,把手里那碗粥放在炕沿。
“你家少爷傻了。”她是对阿福说的。
阿福的眼泪哗地流下来。
那人却像没听见这句话。他依然看着她,执拗地问:“你是谁?”
沈清辞低头搅粥,没抬眼。
“捡你的人。”
**叫什么名字,他自已不知道,阿福只说“少爷姓萧”。
沈清辞没追问。姓萧,有书童,遇劫匪,摔傻了。这故事不用听完也能猜出后半截——不是仇家就是权争,知道得越多死得越快。
她给**起名叫“阿拾”。
“捡来的,”她说,“好记。”
阿拾接过名字,像接过一件礼物,小心翼翼收进怀里。此后旁人来问,他便认真答:“我叫阿拾。姑娘给取的。”
说这话时他眼中有光,坦坦荡荡,全不以“**”为耻。
沈清辞看在眼里,没说什么。
她从前养过一只猫,橘的,流浪猫,捡回来时瘦成一条,喂了三个月才肯让人摸。后来猫跑丢了,她找了两天,在小区绿化带里发现它——正被一个小孩抱在怀里,揉得呼噜呼噜。
她没上前认领,转身走了。
那时她便知道:太用力的喜欢,留不住任何东西。
所以对阿拾,她给自已立了规矩。
——给饭吃,给衣穿,给地方住。
——不多问,不多想,不多期待。
日子过得像村口那盘老磨,一圈一圈,周而复始。
阿拾的伤好了,却始终没开口提过去。他不记得自已从哪来,不记得遇劫的事,不记得除了阿福以外的任何人。他只记得醒来第一眼看见的那个姑娘。
他喜欢跟在她身后,像条尾巴。
她去井边打水,他抢着提桶;她去山里挖笋,他抢着背篓;她在灶台边做饭,他蹲在灶口帮忙添柴,烧得满脸黑灰还浑然不觉。
沈清辞有时候回头,正对上他的眼睛——亮晶晶的,像村童过年时举在手里的那盏兔儿灯。
“你老看我做什么?”她问。
阿拾想了想,很认真地说:“好看的,要多看。”
沈清辞没答话,转回去继续揉面。
耳尖却有一点不易察觉的红。
那几日阿福常在院门口坐着,望着灶间并肩忙碌的两个背影,想笑,又想叹气。
他家王爷……什么时候这样对一个女子说过话。
变故是从那个春天开始的。
村长的女儿柳映芙从县里学完女红回来,坐着牛车,穿过村口老**时,正好遇见阿拾从山上下来。
他手里攥着一把野杜鹃,刚开的,沾着露水,原本是要给沈清辞的。
柳映芙掀开帘子,目光落在他脸上。
她怔了一瞬。
牛车已经走远,她还探着脖子回头望。
“那是谁?”她问车夫。
“东头沈家捡的**。”车夫答,“长得怪好,可惜脑子坏了。”
柳映芙没说话,垂下眼帘。
手里的帕子绞成了麻花。
柳映芙开始往东头跑。
起先是“路过”,后来是“借盐”,再后来是“向沈姐姐请教绣工”——她比沈清辞还大两个月,这声“姐姐”叫得面不改色。
阿拾不太懂这些。他只知柳姑娘常来,会带点心,会笑着和他说话,会夸他编的竹筐好看。
“阿拾手真巧。”她把竹筐举起来对着光看,“比我爹从县里买的还好。”
阿拾不好意思地笑了笑,下意识去看沈清辞。
沈清辞正低头纳鞋底,针脚又密又匀,眼皮都没抬。
那晚柳映芙走后,阿拾把竹筐送到她面前。
“给你。”他说,“我再编个新的给柳姑娘。”
沈清辞接过竹筐,翻看了一圈,放到桌上。
“不用给我,”她说,“你喜欢就都送她。”
阿拾愣了愣,想解释什么,又不知从何说起。
他只觉得姑娘今天说话有些不对,可哪里不对,他说不上来。
那年暮春,柳映芙的生辰。
她邀了阿拾去赴宴,说村中年轻人都来,请他务必赏光。
阿拾问沈清辞:“我能去吗?”
沈清辞正在院子里晾衣服,闻言手上顿了顿,把一件洗得发白的衫子抖平,搭上竹竿。
“腿在你身上,”她说,“想去便去。”
阿拾去了。
夜里回来时喝了些酒,脚步有些飘。他推开院门,看见正屋还亮着灯,沈清辞坐在灯下补衣裳,头也没抬。
“回来了。”她说。
“嗯……”
“灶上有醒酒汤,阿福熬的,趁热喝。”
阿拾走过去,在她身侧坐下。
灯芯爆了个灯花,噼啪一声。
他想说今晚柳姑娘穿了一身新衣裳,很好看;想说村人起哄让他敬酒,他喝了三杯;想说席间有人问他“你是不是喜欢柳姑娘”,他答不上来。
可这些他都没说。
他只是看着她穿针引线的手指,良久,低声道:
“姑娘,你今日……开心吗?”
沈清辞把最后一针收好,咬断线头,将补好的衣裳叠起,放回他枕边。
“我每日都差不多。”她答。